妆点自己

In 天湾集, 泊人笔记

修移动硬盘回来的路上,心血来潮去逛了街。买了无数戒指、头花、手机链,直到兜里只剩几毛钱。还眼红许多美丽的耳环,如果不是因为没有打耳洞,必会去取钱再买。回到家给妈妈一件件地展示,听她的表扬。其实无论我买的是丑是美,她都会大加赞赏。我去“买衣饰妆点自己”这件事本身,就值得她高兴半天。因为我是一个向来不爱买衣饰的懒人。

过去我几乎不逛街。即使逛了也不买。即使逛了也很少看衣服首饰。我更喜欢去书店、唱片店东张西望。我喜欢新衣服,但常常懒得买衣服,因此少数几件我觉着好的衣服会被我翻来覆去地穿一季。我也喜欢首饰,但也往往烦着戴首饰,唯一的例外是戒指,我的右手食指上十年如一日得有戒指的束缚,哪天没有了会觉得空荡荡。

过去我以小气出名,我喜欢的衣服鞋子只要还没坏还合身我会从进大学一直穿到硕士毕业,我眼里没有过时一说。过去我也以买东西高效出名。想买一件东西了,直接冲进商场,到看见的第一家有货的柜台,买了就走,价都不还,整个过程一般不超过10分钟。以前的男友喜欢我这一点,当然他喜欢的是我的节俭而不是小气,是我对身外物的宽容而不是我的漫不经心。可万事有得必有失,当他在欣赏我的干脆爽快,庆幸不用经历和别的男人一样的陪购生涯的同时,我却反而不耐烦他每一次购物时的挑剔和优柔寡断。而他对我处世方式的爱慕也终究没能让我们的恋情维持下去。

但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了不懒散的去购买衣服首饰,去讨价还价了呢?却已记不清楚。也许那是在渐渐意识到自己的性格缺乏寻常的女性美,也同样意识到他的性格缺乏寻常的男性美之后不久吧。

以前常常听到一些社会新闻类似女方要多少多少礼金,男方给不起,结果如何如何的故事。那时还年轻气盛,一直在奇怪:那女子爱那男子么?如果爱的话,又何必在乎他有多少钱?如果爱的话,又何必为难他?现在至少明白了一点:即使那女子自己不在乎,她的家庭也会在乎;因为她和她的家庭,都生活在这个社会中。如果前后左右的人都在朝一个方向走,正常人基本是不太可能逆流而上的了;而那些敢于不管不顾反其道而行之的人们,也就此成为边缘人,失去了保障。于是那些女方如果无所要求,就是不合社会,而那些男方如果不满足对方的要求,也就是不合社会了。这就是社会,身在其中,身不由己,随波逐流。除非放弃一切离群索居,做一个你不知人,人不知你的异类。

就像杨过和小龙女。看神雕的时候向往得不行,曾以为什么世俗眼光都于我无损,再大不了就像他们一样隐居世外。但后来想起了一个我和他(她)的关键性的不同:他(她)是没有亲人的,而我有。有一大群。

没有办法的。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是社会里的人。人要遵循他所处社会的法律、公德,和潜规则,即使它们霸道不讲理,即使他不喜欢它们。那些豪言壮语的嚷嚷着特立独行标新立异的人儿,往往只是在用表象的咄咄逼人来掩饰自己最容易退缩和动摇的墙头草般的内心。

我不是能够改变社会的人,我顶多只能改变自己适应社会。于是我牢记了诸如出席正式场合不化妆就是不礼貌一类的礼仪规则,打算更多的打扮自己,妆点自己。

又或许,我可以离开这个社会。这样我既不会因为不合社会而被社会击溃,也不用违心改变自己适应令人厌恶的潜规则。

但在那之前,我会先去打耳洞,买耳环。女人啊,就是应该妆点自己。

4 Comments

  1. 作个边缘人挺好的,自由自在,我喜欢,也很享受。有没有保障是以后的事了,不用想那么多的。:)

  2. 哈,你来啦?看来我的联系人卡片总算正常了。MSN非要投诉才给修~你现在能够自由自在是因为你的家庭对你没有像对我这样的要求,所以如果有亲人还能享受自由的话,那是亲人的情感在允许你和赞助你。但不受家里的约束不代表不受社会的约束,你既然仍是一个社会认可的正常人,那么就已经受到社会习俗和公德的约束了,无论那些是对是错。

  3. 重新翻看,“以前的男友”上镜率还挺高,统统好改称呼了 :DDDDD

  4. 最近整理老帖整理到这里,再次意识到“前男友”出镜率相当高,2006这段时期尤甚。人生很长,暂时的分离未必就没有以后的重聚,但在分离的当时必会对自己产生极大的影响,以至于留恋和遗憾弥漫字里行间。十几年后回头再看,只有感慨,这段插曲也许造就了更好的我们,也让我们更珍惜现在。不是每一对分手的恋人都有机会重新开始,这需要持久的信念,勇气,也需要神的指引。“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 “人”,包括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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